10月17日消息,蘋果公司要求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推翻一起涉及4G無線技術標準必要
專利的侵權判決,稱法官錯誤地處理了這起訴訟。此前,美國德克薩斯州東區地方法院裁定蘋果因侵犯涉案
專利需向Optis賠償3億美元。
蘋果稱,德克薩斯州法官采納了“不可接受和不公平的偏見證詞(inadmissible and unfairly prejudicial testimony)”。這些有爭議的證詞涉及和解談判中的機密信息,影響了陪審員的判斷。因此,蘋果要求對該案進行重新審理。
Optis是一家非
專利實施實體NPE,其合伙人包括PanOptis
專利管理公司以及Unwired Planet公司。2019年,Optis向蘋果發起訴訟,稱蘋果公司的智能手機、智能手表和基于LTE蜂窩標準的平板電腦侵犯了其七項涉及LTE蜂窩技術的相關標準必要
專利。
2020年8月,美國德克薩斯州陪審團裁定蘋果故意侵犯了7項
專利中的5項,要求蘋果公司向Optis支付5.06億美元,作為此前蘋果侵權設備銷售的許可費。
2021年8月,德克薩斯州陪審團二審維持侵權判決不變,但將5.06億美元的賠償金額改判為3億美元,原因是雙方未曾就FRAND許可費率達成一致。蘋果對此判決結果提出了上訴,要求進行第三次重申,但其請求在今年5月被駁回。
上周五,蘋果公司在聯邦巡回上訴法院再次訴稱,3億美元的損害賠償應該被撤銷。蘋果公司稱,侵權判決過分籠統,因為判決書用一個問題概括了5個涉案
專利中的9項權利主張。導致陪審員即使在確定究竟哪項
專利被侵權的問題上存在分歧,仍然可以認定侵權,這侵犯了蘋果獲得陪審團一致同意的權利。
據悉,蘋果與Optis已進行了長達數年的
專利訴訟,Optis還在英國對蘋果發起了多起平行訴訟,2021年7月,蘋果在英國被判侵權涉案
專利,導致蘋果面臨高達約70億美元的賠償,以及可能退出英國市場的局面,但此后有報道稱,蘋果承諾與Optis在英國就FRAND許可達成協議。
本案中的涉案
專利為US8,019,332、US8,385,284 、US8,411,557 、US9,001,774 、US8,102,833,之前的所有者包括三星、LG和松下。
編輯翻譯:China IP 國際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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